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拟推荐刘艳琼同志、夏新曙同志申请教育科研管理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现将刘艳琼、夏新曙《高级职务聘任简明表》予以公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至科学技术处综合科(旗山校区行政楼509)查看。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科学技术处综合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
联系电话: 22867460
附件1:夏新曙同志简明表
附件2:刘艳琼同志简明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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