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能
(1)编制和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
(2)研究制定、修订、实施学校科技政策及科技工作管理条例、规范等。
(3)负责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科技方面的沟通,及时了解各地各级政府科技政策与信息。
(4)负责各级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题等过程管理。
(5)负责各级科技平台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6)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评审与推荐。
(7)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论证、评审和鉴定。
(8)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校内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各级科协系统和社团组织的联络工作。
(10)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11)负责科技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并报送有关单位。
(12)推荐各级各类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等人选。
(13)协助校军工保密办公室做好军工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14)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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