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浏览次数:404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请申请者到校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专家审读意见表》,申请书需有学院签署意见、盖章,至少要有一位校外专家审读意见。

2.出版社对书稿的审核意见及出版合同。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30(包括原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著作必须尚未出版,申报时需出具书稿清样一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1110,逾期不予受理。

3.获得资助的著作出版时必须在扉页上标注“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4.著作出版后需提交3部作为校社科处或科技处存档用。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   联系电话:22867476

科技处联系人:谢若晖   联系电话:22867469

社科处  科技处

20091018

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doc

专家审读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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