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部门工作职能

1)编制和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

2)研究制定、修订、实施学校科技政策及科技工作管理条例、规范等。

3)负责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科技方面的沟通,及时了解各地各级政府科技政策与信息。

4)负责各级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题等过程管理。

5)负责各级科技平台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6)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评审与推荐。

7)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论证、评审和鉴定。

8)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校内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各级科协系统和社团组织的联络工作。

10)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11)负责科技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并报送有关单位。

12)推荐各级各类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等人选。

13)协助校军工保密办公室做好军工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14)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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