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在研的省科技厅项目任务书截止时间在202491前的所有项目尽快完成结题工作(任务书截止时间在20241231前的项目,如有现在想申请结题,可以提前办理)。友情提醒:根据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学院)有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该单位所有的申请项目将无法获得推荐资格;另科技厅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发送催办通知,收到催办通知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学院)需要按要求提供书面报告,由学院行文出函,报科技厅相关处室。

2.在研省科技厅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用户账号进行操作,其中科技报告在专家人员账户撰写,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区分。

3.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需要结题的的项目信息汇总后,填报“20240417-科技处纵向项目结题经费决算表申请单”,于613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提交邮箱1255225395@qq.com,科技处将协调财务处统一制作总决算表。决算表的制作与系统验收材料的提交不冲突,项目负责人可以先行填报验收材料,待决算表做好后,在财务处公章旁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扫描上传。决算表将通知科研秘书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决算表余额及相关科目情况,填写“20230106-福建师范大学结余经费使用方案-仅用于科技厅项目结题上传系统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验收资料”-“项目经费总决算表”栏目。

5.关于项目延期:对于部分项目负责人提出无法按时验收的,可申请项目延期,在每个项目周期内可申请延期一次,时长为一年。如需要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19日上午11点前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执行”-“任务书变更”模块)提出任务书变更申请,并请科研秘书系统审核。如有变更申请的老师,除了系统填报外,请科研秘书同时私信告知科技处李老师具体情况。

填写提醒:“项目执行存在问题及任务书变更理由”不能过于简单,请详细说明目前进展、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简表中已开支经费必须填写),存在的问题及延期的理由;变更方案不能过于简单,延期时间及延期后进度安排等事项要写明。

 

科技处联系人:李珍,联系电话:22867469

 

附件:20240607-2024年度上半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zip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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