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学〔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五)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

(一)电子版

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请填写基本信息及“评审意见”草稿。

2.《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请写明拟“推荐等级”。

以上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59038169@qq.com

(二)纸质版

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1份,请填写基本信息及“评审意见”草稿,并加盖学院公章。

2.《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1份,请写明拟“推荐等级”,并加盖学院公章。

3.论文:①论文全文(原文)。②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③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以上材料各一式7份(其中5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④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⑤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

请于202441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科技处(行政楼510)。

 

附件:闽科协学〔2024〕6号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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