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为了做好本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合作单位不得是失信单位;
3、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进,在保留原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新设立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包括创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攻青项目,针对不同项目类别,有明确限制条件以及优先支持人群,请有意向申请省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该部分指南,选择合适类别申报;
5、申报2024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产业专题项目的需注意,结题要求中指出须每季度向省科技厅提供不少于1篇的决策咨询简报,结题时至少提供4篇;
6、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师科〔2022〕10号)等文件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其中“智力密集型项目”项目科研绩效等占间接经费90%,其余为管理费、水电费;“非智力密集型项目”项目科研绩效等占间接经费80%,其余为管理费、水电费。[参见《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师科〔2022〕10号)第三章(二)];
7、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本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照以下方式排序推荐:省基金、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对外合作项目以指南代码排序推荐;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以项目类型排序推荐(例如某个学院引导性项目一起排序推荐,不分指南代码)。泉港石化研究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分别通过环资学院、生命学院进行统一项目初评推荐,学院不得简单的将研究院(或中心)的项目排在学院所有项目之后;
8、省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等实行限额推荐申报,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3月3日前,科研秘书须将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初评通过的项目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至学校账户,并发送“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表格”至邮箱125225395@qq.com。学校汇总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将失去推荐资格。对于超过推荐限额的项目,学校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将在3月22日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同时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将需要完善修改的项目申请书退回继续修改,各学院务必在4月7日前根据校内推荐结果重新在系统中提交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书。学校于4月7日开始进行项目形式审查,将不能再退回修改,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到科技厅;
9、通知中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的,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科技处存档,没有要求的,无须提交纸件材料;
10、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type=fujian)。在网页登录界面,请使用“用户登录”,采用申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不要用闽政通扫码登录。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申请人,请认真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培训(2022.1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项目申报)”(见附件);
11、《通知》中所列出的部分文件、办法,以及申报过程中需要参考的文件、操作手册等,均已放入申报相关材料,请阅读关注。
12、特别提醒注意如下事项:
(1)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填报,时间填错,将会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无法获得推荐资格;
(2)项目申请书的指南代码一旦确定,将不可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慎重选择,我校省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高校联合)、重点项目、创青项目(高校联合)、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攻青项目]只能分别选择指南代码:2024J0113、2024J0121、2024J0133、2024J0141、2024J0151、2024J0161,省基金项目选择非上述6个指南代码的申请项目,将形式审查不合格,无法获得推荐资格。特别说明:攻青项目不设推荐指标但资助数有限,除上述基本条件要求外,有关单位申报推荐时会再优中选优审慎遴选;
(3)除上述省基金项目指南代码外,其他项目指南代码建议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word版认真选择确定后,再在申报系统选择确定的指南代码,切勿在系统直接选择指南代码,因相似指南代码太多容易出错;
(4)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电子档须经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刘老师审核(联系电话:0591-22869422,详细流程http://cjrh.fjnu.edu.cn/9d/45/c15325a302405/page.htm)后再打印相关纸质件,其中纸质“福建师范大学合同协议会签单”需要科技处会签,然后到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办理盖章事宜;在未获得推荐资格前,合作协议可以先暂不签字盖章,待获得正式推荐资格后,补办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
(5)地理所公益类项目,务必于3月3日前完成所有评审工作,在地理所管理员账户形成汇总表后,于3月4日提交至学校账户,并电话与科技处经办人员确认,科技处将形式审查后直接提交省科技厅,不再退回修改。公益类项目也需填写“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表格”,并发送至邮箱125225395@qq.com。
其余未尽事宜,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通知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李珍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469。
附件: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2月6日
20240206-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通知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