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2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已经下发。为了做好本轮“省科协联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中心、研究院)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中推荐单位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2023年度“省科协联合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http://xmgl.kjt.fujian.gov.cn/ showLoginPage.do? type=fujian)。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申请人,请认真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科技人员)”、“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现场会培训材料”(见附件)

3已经申报过2023年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受理号)的项目负责人,不管最后是否立项,本批次23年的联合项目都不能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省科技厅1个项目,不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类别项目的限项规定

4项目申报主题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将已经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立项、预立项、申报但结果未公布的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项目用于本次申报,一旦发现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将视情节计入科研诚信档案,甚至取消一定年限申报资格。

5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项目经费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执行,参照以上文件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绩效占间接费用90%

6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学院)本轮省科协联合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照指南代码(2023R0104)排序推荐。

7本轮科协联合项目我校申报指标15,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719上午10点,学院科研秘书须将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初评排序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提交到邮箱1255225395@qq.com,逾期未提交的项目无法获得本轮推荐资格。学校汇总后,视申报情况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科技处将在724上午10点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各学院务必在727上午10点前根据校内评审结果将获得推荐的项目提交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系统(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是推荐单位,非福建师范大学)

8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于728上午10点前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左侧两个钉子装订),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后由科研秘书提交科技处508,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寄送省科协。

9由于省科技协没有统一规定研究起止时间,为方便老师填报,学校暂时统一规定起止时间为202391日-202531待获批后签订任务书时按照省科协统一要求进行修改。

   

 

科技处联系人:李珍老师,联系电话:22867469

 

  附件:20230704-2023年福建省科协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通知.zip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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