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1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请各相关依托单位做好本轮建设评估的自查自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单见附件1)依托单位于2023年6月9日上午10点前将《评估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6份,佐证2份)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的《自评意见清单》(见附件4,一式1份)提交科技处508。

    2、电子版《评估申报表》(word版,命名XXX工程中心评估申报表)、《自评意见清单》(word版,命名XXX工程中心自评意见清单)和打包后的佐证材料(命名XXX工程中心自评佐证材料)3个文件置于1个文件夹中发送至429809335@qq.com邮箱。

    3、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591-2286746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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