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珍 发布时间:2025-07-31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科〔2025〕167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我校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有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现将2025年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推荐指标

本轮申报,我校可申报“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8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市发改委、工信局、数据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诚信管理。项目原则上不涉密,确有必要申报,应先行脱密处理。

(五)支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重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是指南平、宁德、莆田、平潭地区,该项目合作单位只能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的高校或者企业)

(六)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流程

(一)申报情况摸底。初步摸底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名单,科研秘书请于8815:00前将学院申报摸底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5225395@qq.com

(二)学院排序推荐。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

(三)项目申请人、学院系统提交。8月14日15:00前,项目负责人需在市科技局系统完成项目提交;8月15日15:00前,科研秘书需在市科技局系统将项目提交至学校账户,同时将学院已排序的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5225395@qq.com如申报数超过推荐数,则需提交申报材料复印件(一整套,包括申报书、附件等)一式六份至科技处508,供专家评审使用。

(四)学校请专家评审推荐。如申报数超过我校推荐数(8项),校将以专家评审推荐方式确定推荐名单。科技处预计于819日前推荐结果反馈到学院

 

其他未尽事宜,以科〔2025167号文件要求为准。

 

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市科技局通知网址: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507/t20250724_5051868.htm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 0591-22867469

附件:20250731-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科学技术处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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