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半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珍 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起验收申请。请各学院通知在研的省科技厅项目,任务书截止时间在2025年8月31日前的所有项目尽快完成结题工作,还有部分任务书截止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也请着手准备结题。应结题的名单附在压缩包中。

友情提醒:根据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学院)有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该单位所有的申请项目将无法获得推荐资格;另科技厅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发送催办通知,收到催办通知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学院)需要按要求提供书面报告,由学院行文出函,报科技厅相关处室。

二、分批统一制作决算表。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应结题的项目信息汇总后,填报“20240417-科技处纵向项目结题经费决算表申请单”发送指定邮箱1255225395@qq.com。科技处将协调财务处统一制作决算表。

第一批统一决算时间:5月8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单电子版提交邮箱

第二批统一决算时间:610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单电子版提交邮箱。

第三批统一决算时间:624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单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

友情提醒:这之间如有需要,也可单独发送申请单做总决算表。1、没有特殊情况,经费总决算表只出一次,如还有经费需要报销或在途未报销完成,请自行安排好报账时间,待报销全部完成后再做决算;2、决算表的制作与系统验收材料的提交不冲突,项目负责人可以先行填报验收材料,待决算表做好后,在财务专用章旁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扫描上传;3、如有合作单位,请先提供合作单位的决算表及明细盖章PDF版,再申请总决算表。

三、关于项目延期。对于部分项目负责人提出无法按时验收的,可申请项目延期,在每个项目周期内可申请延期一次,时长为一年。如需申请延期,请及时告知科研秘书,科研秘书请告知科技处李老师具体情况。如延期,请填写“项目延期申请”(模板请找科研秘书),并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执行”-“任务书变更”模块)提出任务书变更申请。申请延期的老师最晚于7月1日上午11点前完成项目延期。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469。

附件:20250416-2025年上半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通知版).zip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7日


版权所有 © 2020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科学技术处(350117)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