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流程及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我校限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合作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我校申报项目数(含牵头和合作项目)若超过限制项目数,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属于省科技厅统筹,设区市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的项目类别,申报渠道为设区市科技局,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我校为牵头单位,请关注福州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参与申报其他单位项目,请关注该牵头单位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
3、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及结合往年经验,请各学院于4月14日前收集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无需排序,仅供学校摸底使用;请各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17日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按照闽科高函〔2025〕71号文件中的要求准备)。
4、各学院应当做好项目统筹推荐工作(含牵头和合作项目),建议每个学院推荐1项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如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含牵头和合作项目),科研秘书应于4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所需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支撑材料、合作协议等附件装订成册,一式7份),要求提交科技处508(纸质件份数另行通知。学院申报数大于1项时需要汇总表加盖学院章),申报材料、汇总表、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429809335@qq.com。
5、其他未尽事宜,以闽科高函〔2025〕71号文件及设区市科技局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夏老师 0591-22867478
附件:20250410-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rar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