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福建省科技厅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珍 发布时间:2025-01-1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为了做好本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推荐指标

我校作为第一单位申报的项目类型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仅针对地理所)。其他部分项目我校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计划名称

项目类型(领域)

指南代码

推荐指标(项)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高校联合)

2025J0113

125

重点项目

2025J0121

5

创青项目(高校联合)

2025J0133

35

优青项目

2025J0141

10

杰青项目

2025J0151

10

攻青项目

2025J0161

/

引导性项目

工业科技领域

2025H0101

10

农业科技领域

2025N0101

社会发展科技领域

2025Y0101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工业领域

2025H6101

7

农业领域

2025N5101

社会发展领域

2025Y4101

对外合作项目

对外合作一般项目

2025I0101

4(闽台科技合作项目至少1项)

对口支援科技合作项目

2025I0102

1

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

2025I0103

1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自主选题

2025R0101

10

产业专题

2025R0102

2

定向项目

2025R0103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自主选题项目

2025R1101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竞争性项目)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

2025R1102

5

农业科技

2025R1103

社会发展科技

2025R1104

创新战略

2025R1105

注:注意指南代码切记不可填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攻青项目除外(具体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南)。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合作单位不得是失信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请认真学习省科技厅2024年7月发的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科规〔20246号)。其余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院排序推荐。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做好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照以下方式排序推荐:省基金、对外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以指南代码排序推荐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以项目类型排序推荐(例如某个学院引导性项目一起排序推荐,不分指南代码)。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通过生学院进行统一项目初评推荐,学院不得简单的将研究院或中心的项目排在学院所有项目之后

2、科研秘书系统提交。212日前,科研秘书须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初评通过的项目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至学校账户,并发送“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表格-模板-学院用”至邮箱1255225395@qq.com

注意: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学院通知时间提交申报书。为公平起见,科研秘书向科技处提交表格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

3、学校专家评审推荐。学校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需各学院配合提供的材料请关注后续通知)。评审结束后,科技处预计于311日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将项目申请书退回继续修改;各学院务必在317日前根据校内推荐结果重新在系统中提交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书。学校审核提交科技厅

4、地理所公益类项目工作安排。务必于2月12日前完成所有评审工作,在地理所管理员账户形成汇总表后,于2月14日前提交至学校账户,并电话与科技处经办人员确认,科技处将形式审查后直接提交省科技厅,不再退回修改。公益类项目也需填写“省科技厅项目申报表格-模板-学院用”,并发送至邮箱1255225395@qq.com。

四、提交材料须知

1、在系统上项目起草完成后,请在申报页面上方,点击“查重”按钮自查申报书情况,并按提示及时调整。

注意:提交到学校账户的申报书,学校会再次组织“查重”。一旦发现“查重”不通过,则视作形式审查不合格,将取消推荐资格。请各位老师注意。

2、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协议模版可参照压缩包里文件“20250112-项目申报合作协议(一般项目范本)2022年12月版”)。

3、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办理流程及所需表格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科技处网站“常用下载”-“科研规章制度”栏目通知办理。

4通知中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的,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科技处存档,没有要求的,无须提交纸件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type=fujian)在网页登录界面,请使用“用户登录”采用申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不要用闽政通扫码登录。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申请人,请认真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培训(2022.1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项目申报)”(见附件)。

2、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3、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的指南代码一旦确定,将不可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慎重选择

4、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电子档须经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老师审核(联系电话:0591-22927192,详细流程http://cjrh.fjnu.edu.cn/9d/45/c15325a302405/page.htm)在未获得推荐资格前,合作协议可以先暂不签字盖章,待获得正式推荐资格后,补办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

 

其余未尽事宜,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20241通知为准。

 

省科技厅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501/t20250110_6698992.htm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李珍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469。

 

    附件:2025011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通知版).zip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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