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合〔2022〕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指导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试点开展2022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点任务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创+产业”为引领,立足国家战略,聚焦长三角重点产业领域创新需求,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协同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争取在3年内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合力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竞争力。
二、有关要求
(一)揭榜任务
本通知发布的重点任务主要来自长三角区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骨干企业的创新需求,共计20项,需求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二)揭榜对象
本揭榜任务面向国际国内有条件、有能力解决榜单需求的科研机构、企业和创新团队。揭榜方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三)揭榜流程
1.揭榜方登录“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http://www.csj-stcloud.com,以下简称云平台)--云服务--点击“方案提交”进入提交页面。揭榜方可选择揭榜任务中一项或多项提出解决方案。
2.管理平台自需求发布起,在入库截止时间之前,每10个工作日,将收到的解决方案汇总至需求方。
3.需求方对解决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需求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必要时可与揭榜方进行充分沟通,有多个解决方案可供选择时,可通过项目路演,加速精准匹配。
管理平台将配合需求方做好沟通衔接、专家推荐、路演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鼓励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组织相关专业研究机构,积极响应企业需求,提出解决方案。
(四)储备入库
需求方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时,可登录云平台,提出“入库申请”,提交解决方基本信息,经管理平台确认后纳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储备库。需求方以外的长三角企业,同样具有榜单所提出的需求方向,并已找到解决方案的,也可登录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经相符性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入库。
需求方进入储备库后,榜单将调整为“揭榜成功”状态;需求方未能遴选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时,榜单持续有效。若其中某项需求无人揭榜,经需求方评估需调整任务方向或不符合实际现状的,需求方可从榜单中剔除,但不影响其他揭榜任务按程序执行。
三省一市科技厅(委)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相关要求,组织后续项目申报。
(五)揭榜任务要求
1.需求方应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组织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优势科研力量,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创新联合体,推动项目、人才、平台、资金一体化配置,联合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
2.联合攻关应突出以关键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等为目标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合作。
3.需求方的合作单位中,应包括需求方所在省(市)以外的一家及以上长三角单位参与。
(六)时间节点
项目储备入库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6:30。
三、咨询电话
021-24197806,2419793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2022长三角联合攻关需求揭榜任务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