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资〔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申报有两类项目:(1)县域重点产业项目;(2)重点领域项目;
2、县域重点产业项目需要围绕《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2023)》中我省各县(区)重点产业(详见闽科资〔2024〕11号附件),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申报对象是相关领域的我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数学中心和野外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县域重点产业项目申报类型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别对应指南代码:2024L301、2024L302、2024L303,指南代码错选则为无效申请。
县域重点产业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1项,如若申报超过1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重点领域项目分为种业创新产业领域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项目、纺织鞋服产业领域项目和氢能产业领域项目,分别对应指南代码:2024L401、2024L402、2024L403和2024L404,指南代码错选则为无效申请。
重点领域项目可以依托我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数学中心和野外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也可以不依托科技创新平台。
如我校老师拟牵头申报重点领域项目中的氢能产业领域项目,须由福建省能化集团(福建省氢能产业联合研究院)作为项目合作单位或推荐(出具推荐函)。
上述种业创新产业领域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项目、纺织鞋服产业领域项目和氢能产业领域项目我校各有1个推荐名额,如若申报超过1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4、各学院应当做好项目统筹推荐工作,建议每个学院推荐1项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如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10: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学院平台主管审核后并提交至学校账户;学院平台主管于7月18日10:00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9809335@qq.com;7月19日10:00前,学院平台主管将纸质版申报汇总表交至科技处508,并将申请书(从系统上下载,包含附件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5份打印装订后提交至科技处508,供专家评审使用。
5、各学院应当及时关注本学院在研省科技厅项目结题情况,根据通知精神,学院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厅项目的情况下将无法申报本次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项目。各学院应当确保在8月10日学校启动推荐流程工作前,没有到期未验收的项目,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按评审结果递补推荐相应项目。目前,环境与资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可能会有到期未验收项目,请上述学院重点关注,及时督促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因故无法按时结题,可在项目到期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6、其他未尽事宜,以闽科资〔2024〕11号文件要求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夏老师 0591-22867469
附件:20240701-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