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者:冯云珠 发布时间:2013-07-11浏览次数:258

               闽教办科20131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33号)精神,现就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推荐奖励的范围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请各有关高校务必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201392)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网站()“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申报奖励项目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栏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推荐项目应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除厦门大学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外,其他高校由我厅统一进行审查、推荐。

五、请各有关高校及时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价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并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缴费、评价、公示、推荐等有关工作。

六、各有关高校将形式审查合格后的书面报奖材料,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等各一式1份,务必于2013820日前报我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各有关高校申奖单位号、登录口令请联系我厅科技处并索取。有关文件可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另有其它事宜可与我厅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7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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