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创新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校决定遴选资助校创新团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校创新团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
1.推荐的校创新团队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应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3.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国内外著名大学学术背景和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本校教学科研的全职人员。
4.已获得获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资助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5.全校共资助10个团队,其中理工科类7个、人文社科类3个。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每个理工科单位可以推荐不超过2个创新团队;每个人文社科类单位可以推荐不超过1个创新团队。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书应于2012年4月9日前报科技处、社科处,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请按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恕不受理。
联 系 人:冯云珠、叶祖淼
联系电话:22867469、22867476
科技处、社科处
2012年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