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浏览次数:901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并同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一、202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 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3. 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 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财教〔201912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其中绩效占间接费用50%

5. 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各类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照指南代码分别排序推荐各学院可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灵活采取邮件等网络方式进行初评工作。泉港石化研究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由环境学院、生命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统一推荐。

6. 省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原软科学项目)、对外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等实行限额推荐申报,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318日前,科研秘书须将由教授委员会或科研工作委员会初评通过的申请的项目在系统中提交,对于超过推荐限额的项目,学校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评审结束后,将在325日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同时将所有项目申请书退回,各学院务必在330日前根据校内评审结果重新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对于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继续修改的,学校将在46日前统一退回,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务必于420前由科研秘书再次提交到学校。学校于421日开始进行项目形式审查,项目形式审查通过提交到科技厅,将不能再退回修改;

7. 通知中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的,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科技处存档,没有要求的,无须提交纸件材料;

8. 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新用户,请认真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科技人员)”、“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现场会培训材料”(见附件)。简单来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有“两账号,两系统”,即“人员(专家)账号和密码”、“申报用户账号和密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基础支撑管理系统”。人员(专家)账号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注册,用来维护人员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号、职称、学历、工作单位等),已注册的用户,账号密码如果忘记,请点击登录框右侧“忘记密码”,用手机号找回密码,如当时手机号更换,请联系相应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帮忙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登录“基础支撑管理系统”修改手机号等重要信息;申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学院科研秘书分配,用来进行项目申请、验收等,已注册的用户,账号密码如果忘记,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重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type=fujian),用来进行项目申请、验收等;基础支撑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support),用来进行人员、申请单位等基础信息管理;

9. 新进教师或首次使用的新用户按照要求注册人员账户后,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分配申请账号和密码。新进教师如果在注册人员账户时提示该账户已存在,表明该身份证号已经在省科技厅系统注册过,解决方法如下:(1)若该已注册账号人员为我省其他单位调入我校,或者曾经是我省其他单位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请点击登录框右侧“忘记密码”,用手机号找回密码,如当时手机号更换,请联系相应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帮忙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需要用人员(专家)账号登录“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将推荐单位更改为“福建师范大学”,并相应的更新信息。(2)若该已注册账号人员曾经是我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或在职教师,请点击登录框右侧“忘记密码”,用手机号找回密码,如当时手机号更换,请联系学校科技处帮忙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登录“基础支撑管理系统”修改手机号等重要信息。

二、省科技厅项目验收

1. 已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项目,项目结束时间在202051-20201231日之间的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果能在420日前完成结题(科技厅审核通过),该项目负责人可申报2020年度项目,否则取消推荐资格,依据学校评审结果依次递补相应名额项目结束时间在20201231日之后的在研项目,不得提前结题,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0年度项目;

2. 已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项目,项目结束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含)前的项目(包含在研或者超期未结题的),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完成结题(科技厅审核通过),或者于4月20日前通过系统申请延期(科技厅审核通过),否则本学院所有项目将无法获得推荐。项目结束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含)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果能在4月20日前完成结题(科技厅审核通过),该项目负责人可申报2020年度项目,否则取消推荐资格,依据学校评审结果依次递补相应名额

项目延期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执行:“在研(未到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需要可申请项目延期,实施期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执行超期在3个月以内且未申请过延期的未结题项目也可申请项目延期;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承担的项目,之前已延期过的,本次还可申请延期。采取会议验收的项目,验收材料在线提交后,项目验收会可在疫情结束后召开。”

3. 各学院科研秘书近期将本单位需要结题的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财务编号)汇总后于31日前提交科技处计划科,科技处计划科将协调财务处做好财务决算事宜。在财务决算未做好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先行准备其他验收材料。

三、特别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81,到期时间根据各项目要求填报,不能推迟;

    2. 项目申请书的指南代码一旦确定,将不可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慎重选择,因我校是2020年省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试点单位,今年省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代码是2020J0113

   3. 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须经成果科审核,联系电话22867479

   4. 为了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保质保量上报,各项目从个人提交到最后确认推荐上报,至少需要在系统中提交三次:318日前提交初稿330日通过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提交正式申请书对于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继续完善补充的,学院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420,请各位申请人和学院注意各时间节点

5.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上述时间节点有变动,科技处将及时发布通知

6.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阅《通知》要求。

科技处联系人:夏新曙,联系电话:22867469

 

附件: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rar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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